中国近代学制的演变
发布者:李夕一2020-07-27
中国近代学制的演变:
中国近代学制始于清末,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公布壬寅学制;1904—1912年,清政府颁布“癸卯”学制。
辛亥革命后,1912—1913年公布“壬子·癸丑学制。
1922年施行“壬戌”学制,或称“六三三”学制、“新学制”,一直沿用到新中国。
“文革”。
到80年代中期,大部分地区在新的形势下恢复了“六三三”学制。
改革方向:
1、为了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我国的学制区域弹性和灵活。
2、为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我国规定了“九年一贯,六三分段”的基本学制。
3、为了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我国正在逐步完善高中阶段的教育结构。
4、为了实现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我国高等学校的类型趋于多样化。
5、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的需要,我国将健全和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的学制:
①大学和专门学院。
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入学,修业年限一般为 4 年,部分专业和少数重点学校为5年;部分大专院校附设短训班、专修班 。
② 成人高等学校。
广播电视大学招收具有相当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者入学,修业年限为4~5年;职工、农民大学修业年限一般为3~4年;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学或独立函授学院,实行学年制的,修业年限一般为5~6年,实行学分制的不限。
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按学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成绩证明书。
累积分达到专业毕业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
④研究生制度。
由各高等院校和有关科研单位招收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修业年限均为2~3年;部分高等院校设有研究生院(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