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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华大学紫荆志愿者研究生服务团为什么加入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清华大学志愿者培养和管理模式,整合校内外人力物质资源,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保障志愿者服务权利,发扬志愿服务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之适用范围为清华大学校内志愿组织、校内组织的志愿服务项目及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

    第3条 本办法之名词定义如下:

    (一)志愿服务:出于自由意志而非基于个人义务或法律责任,以知识、体能、劳力、经验、技术、时间等贡献社会,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务效能及增进社会公益所进行的各项辅助性服务。

    (二)紫荆志愿者服务总队:受清华大学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全校性志愿者联合体,简称紫荆总队。

    (三)紫荆志愿者:清华大学学籍在册的参与志愿服务并在紫荆总队注册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

    第4条 紫荆总队为全校学生志愿者的最高联合体。

    第5条 紫荆总队受校党委领导,受校团委直接指导。

    第6条 紫荆总队分三大部分,包括专项志愿者服务团、各紫荆支队、其他校内志愿公益类组织。

    具体如下:

    (一)专项志愿者服务团为紫荆总队直属,负责各专项志愿服务工作。

    (二)各紫荆支队受各单位团委(团工委)指导,负责各单位志愿者服务工作。

    (三)其他校内志愿公益类组织包括在校团委社团部正式注册的志愿公益类社团协会及清华大学红十字会学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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