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学前儿童性别角色发展的因素有哪些
早期家庭教育、角色游戏、学校教育以及大众传媒对儿童性别角色发展都是影响学前儿童性别角色发展的因素。
一、 性别角色与学前儿童的性别行为
性别角色是社会对男性和女性在行为方式和态度上期望的总称。
如在中国传统的社会观念中,男人就应该养家糊口,女人就应该做饭、看孩子,这就是社会对男性和女性的不同要求的反应。
社会对男性和女性行为的要求可以表现在任何方面,大到社会分工、家庭分工,小到穿着打扮、言谈举止,处处都有一把无形的尺子在衡量着你,也时时有一个框架在束缚着你,使一个人自觉不自觉地按照社会要求的行为方式去活动、交往,这就是性别角色的作用。
性别角色的发展是以儿童性别概念的掌握为前提的,即只有当孩子知道男孩和女孩是不同的,才能进一步掌握男孩和女孩不同的行为标准。
性别角色属于一种社会规范对男性和女性行为的社会期望。
男女两性是由遗传造成的,男女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扮演什么角色,则是从儿童时期起接受成人影响、教育的结果。
男女儿童通过对同性别长者的模仿而形成的自己这一性别所特有的行为模式,即性别行为。
二、学前儿童性别角色发展的阶段与特点
儿童性别角色的发展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对于学龄前儿童来说,主要经历了前三个阶段的发展。
(一) 第一阶段:知道自己的性别,并初步掌握性别角色知识(2-3岁)
孩子能区别出一个人是男的还是女的,就说明他已经具有了性别概念。
儿童的性别概念包括两方面,一是对自己性别的认识,一是对他人性别的认识。
儿童对他人性别的认识是从2岁开始的。
但这时还不能准确说出自己是男孩还是女孩。
大约到2岁半到3岁左右,绝大多数孩子能准确说出自己的性别。
同时,这个年龄的孩子已经有了一些关于性别角色的初步认识,如女孩要玩娃娃,男孩要玩汽车等。
(二) 第二阶段:自我中心地认识性别角色(3-4岁)
此阶段的儿童已经能明确分辨自己是男还是女,并对性别角色的知识逐渐增多,如男孩和女孩在穿衣服和游戏、玩具方面的不同等。
但对于三四岁的孩子来说,他们能接受各种与性别习惯不符的行为偏差,如认为男孩穿裙子也很好,几乎不会认为这是违反了常规。
这说明他们对性别角色的认识还不很明确,具有明显的自我中心的特点。
(三) 第三阶段:刻板地认识性别角色(5-7岁)
在前一阶段发展的基础上,孩子们不仅对男孩和女孩在行为方面的区别认识越来越清楚,同时开始认识到一些与性别有关的心理因素,如男孩要胆大、勇敢、不能哭,女孩要文静、不能粗野等。
但与儿童对其他方面的认识发展规律一样,他们对性别角色的认识也表现出刻板性。
他们认为违反性别角色习惯是错误的,并会受到惩罚和耻笑的。
如一个男孩玩娃娃就会遭到同性别孩子的反对,认为不符合男子汉的行为。
三、学前儿童性别行为发展的阶段与特点
(一) 性别行为的产生(2岁左右)
2岁左右是儿童性别行为初步产生的时期。
具体体现在儿童的活动兴趣、选择同伴及社会性发展三方面。
例如:
①14-22个月的儿童中,通常男孩在所有玩具中更喜欢卡车和小汽车,而女孩则更喜欢玩具娃娃或柔软的玩具;
②儿童对同性别玩伴的偏好也出现得很早。
在托幼机构中,2岁的女孩就表现出更喜欢与其他女孩玩,而不喜欢跟吵吵闹闹的男孩玩;
③2岁时女孩对于父母和其他成人的要求就有更多的遵从,而男孩对父母的要求的反应更趋向多样化。
(二) 幼儿性别行为的发展(3-6/7岁)
进入幼儿前后,儿童之间的性别角色差异日益稳定、明显,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游戏活动兴趣方面的差异
在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在学龄前期男女孩子的游戏活动中,已经可以看到明显的差异。
男孩更喜欢有汽车参与的运动性、竞赛性游戏,女孩则更喜欢过家家的角色游戏。
2、选择同伴及同伴相互作用方面的差异
进入3岁以后,儿童选择同性别伙伴的倾向日益明显。
研究发现,3岁的男孩就明显地选择男孩而不选择女孩作为伙伴。
在幼儿期,这种特点日益明显。
研究发现,男孩和女孩在同伴之间的相互作用方式也不相同。
男孩之间更多打闹,为玩具争斗,大声叫喊,发笑;女孩则很少有身体上的接触,更多通过规则协调。
3、个性和社会性方面的差异
幼儿期已经开始有了个性和社会性方面比较明显的性别差异,并且这种差异在不断发展中。
一项跨文化研究发现,在所有文化中,女孩早在3岁时就对照看比她们小的婴儿感兴趣。
还有研究显示,4岁女孩在独立能力、自控能力、关心人与物三个方面优于同龄男孩;6岁男孩的好奇心和情绪稳定性优于女孩,6岁女孩对人与物的关心优于男孩,6岁儿童的观察力方面也发现男孩优于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