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科 > 百科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从哪一年有1%变为2 发布者:李楠2020-07-27 财综[2010]98号要求,各地统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已经报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请登录后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