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答案一
1、要大力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个方面,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公民中进行道德教育,使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成为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行为规范。
2、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道德建设依靠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也是道德建设的直接受惠者。
要以活动为载体,坚持在各种类型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使人们在参与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3、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一切思想文化阵地,一切精神文化产品,都要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大力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鼓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坚决批评各种不道德的行为和观念,帮助人们辨别是非,抵制假恶丑。
4、要努力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把提倡与反对、引导与约束结合起来,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答案二:
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特点
(一)从群体主义走向个体主义 道德的实质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利益问题、在人类道德发展史上,始终存在着“群己”、“义利”关系的辩难。
最初的集体主义排斥个人利益。
(二)从一元价值到多元融合 人的需求多样化,物质利益多元化,价值标准多元化。
河南小伙儿张磊为耶鲁大学捐款888.8888万美元的消息见报后,引起了轰动。
张磊是耶鲁大学管理学院毕业生,从美国耶鲁大学毕业,他回国创办了一个门户网站。
后来门户网站转手之后,他才从事金融服务业。
据说这是耶鲁大学管理学院最大的一笔个人捐款。
一种观点说他捐钱给外国,是不爱国的;另一种说他毕业于耶鲁,捐款是无可厚非的。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范以锦:我认为对这种捐款的问题应该采取一种宽容的态度。
张磊作为一个耶鲁大学毕业生,回报学校的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另外,他支持的是教育,是惠泽后人的好事,不要忘记中国还会有很多后来人要到这所学校学习。
很多法学界专家认为,这种捐款是个人行为,根本不值得一谈。
这就反映了多元化价值取向。
(三)从伦理本位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 中国传统的“家国同构”社会是以伦理道德为本位组织的社会模式,政治、经济伦理化。
当今公私领域的分离,这就意味着道德始点嵌入具体的实践,道德建设才有效力;相反,就无效果可言。
道德的价值理性表明了道德的义务和追求目的理想性,道德的工具理性反映了道德的权利和道德要求标准的现实性,两者结合才有利于为当今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道德支撑。
(四)从自发的认知到观念与现实的“虚实”结合 道德建设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认知,也是个体的道德行为社会化、高尚的道德理想信念与自身的道德素养锻造的紧密结合。
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并负责实施道德建设活动,主要体现为:一是建立明确的社会道德体系,避免道德的“空泛化”、道德规范走进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等,多方式、多途径地以“德”治国、以“德”治(市)区、以“德”治村、以“德”治校、以“德”治市(场)、一是建立有效的道德奖惩机制,避免道德“风险化”,如各地企的诚信建设、贷款信用建设。
二是建立宣传保障机制,避免 “模糊化”。
9月20日是公民道德宣传日。
"红白理事会"、"妇女劝赌会"三是建立道德评估机制,避免“说教化”。
在社区乡镇建立道德评议会。
二、道德建设的突破点
(一)、解决道德建设重点对象的教育 1.抓好党政干部的“官德”教育。
孔子曾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意思是说为政者要有高尚的品德,只有这样,才能像众星环绕北斗星那样,得到百姓的拥戴。
“其身正,不令而行”,正人先要正己;“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己不正,焉能正人。
所以,为政者应“不患位不尊,而患德不崇。”作为官员不应担心自己的地位高低,而应考虑自己的品德是否高尚。
官德隆,民德昌;官德毁,民德降。
官风系乎民风,官德系乎民德。
所以,建国之初,毛泽东就曾明确指出,治国就是治吏, 譬如美国,1978年颁布《公务道德法》,1980年又颁布了《公务员道德法》,使上至总统、国会议员,下至最低一级公务员的道德行为均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
意大利出台《国家公务员道德法典》,对公务员几乎所有行为都作了限制性规定。
同我国一样,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古巴共产党,也十分重视党政干部道德教育和约束,1996年制定《国家干部道德法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27条道德规范。
实践证明,这些国家、政党通过法律、法规对官员道德行为实行严格他律,效果明显。
特别是古巴近几年所处罚的党政干部,大都是因为工作失误,而因道德腐败受到处罚的却极为罕见。
由此说明,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尤其对党政干部的“官德”教育,在强调自律的同时,应切实加强他律工作。
借鉴当代国外有益经验,建立健全党政干部道德规范的法律、法规,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在落实上狠下功夫。
2.抓好文学、艺术从业人员的艺德教育。
他们往往最易成为社会公众的示范,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追捧的偶像。
因而,他们应该有高尚的思想境界和高洁的道德情操,应该以精湛的艺术,精致的创作,精巧的表演,奉献给读者和观众以精美的精神食粮。
而有些文学、艺术从业人员的道德行为与其职业要求和所承担的责任相去甚远。
有些作家,追逐经济利益,穷写滥编,揭隐私,曝黑幕,无“色”不成文,无“性”不成书,特别是专事“胴体写作”、“下半身写作”的另类,简直到了不知廉耻、伤风败俗的地步。
有些演艺人员,低俗媚俗,胡编假唱,寻花问柳,嫖娼宿妓,绯闻四播,两性关系混乱,更有甚者贩毒吸毒,偷逃税款,触犯刑律。
有些综艺节目主持人,疯疯颠颠、胡言乱语、嗲声嗲气、打情骂俏,污染社会风气。
3.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
开放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教育场所。
(二)、解决道德建设重点内容的教育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社会公德建设;二是职业道德建设;三是家庭美德建设。
这三个层面的道德都有其具体内涵,其各自的重点也不尽相同。
因此,每个层面的道德建设,只有抓住重点内容教育,效果才会更为明显。
1.社会公德建设应以“仁爱”为重点。
2.职业道德建设应以“诚信”教育为重点。
“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
恪守这些基本规范,核心是诚信。
中华民族本是最讲诚信的民族,孔子曾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认为,“信”是人立身处世的基点。
“信”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对人、对事讲信用,叫言而有信;二是赢得他人的信任,叫取信于人。
所谓“诚”,就是不自欺,诚实无妄,表里如一。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以诚为自然的规律,赋予其形而上意义,而与“天之道”相对的“人之道”,即做人的规律是“思诚”,也就是反思而做到心诚。
有了“心诚”才会对他人、对社会讲信用,才会取信于人。
可见,“诚”与“信”是一体的。
因此,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是健全人格的前提和基础,是人流淌于血液中的一种应有素质。
3.家庭美德建设应以“情感”教育为重点。
家庭成员之间维系这些关系的核心是“情感”。
夫妻和睦靠爱情,长幼融洽靠亲情,兄弟姊妹相互关爱靠的是手足之情,邻里团结靠友情。
家庭成员间一旦失去爱情、亲情、 手足情的维系和调节,那么,这样的家庭只有家庭的躯壳,而没有家庭的内涵和底蕴。
邻里之间一旦失去友情,见而不识,视为路人,冷漠以待,邻亦不邻。
当前我国家庭美德建设面临的问题较为严峻,诸如,干涉老人婚姻自由,打骂、嫌弃、不赡养老人,有的甚至弑父杀母;虐待、残害、遗弃女婴;强迫换亲、被迫卖淫,女性商品化倾向严重;家庭暴力不断上升,离婚率居高不下;非法同居、未婚先育、借腹生子、娶妻纳妾、出租太太、租赁老公等等。
(三)、解决道德建设中的几个重点问题 提高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效率,除了解决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教育之外,同时,在实践中所遇到的诸多认识上和操作上的问题,也应予以重点处理和解决。
1.正确处理人们道德状况与利害得失关系。
救人者的利益补偿。
《易经•蒙九上》记载:“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其意思是,凡击打愚昧无知弱者,是寇贼行为,要受到惩处;对于抵制或制止这种寇贼的行为,要予以支持和保护 2.正确划分道德规范的层次。
3.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硬化”道德规范。
以法律手段“硬化”道德规范,中外不乏其例。
《唐律疏议》中规定:“诸邻里被强盗及杀人,告而不救者,杖一百,闻而不报者,减一等。
力势不能赴救者,速告附近官府,若不告知,亦以不救助论。”《大清律例》中关于这方面也多有规定。
从当代欧美国家立法趋势看,将原属道德规范要求变成法律义务,将道德“个人本位”变为法律“社会本位”的倾向也越来越明显。
法国、西班牙、加拿大、美国等国立法,均本着迫使公民对国家、对社会、对同类的责任意识的原则,强调作为人仅仅有“勿害他人”的道德意识是不够的,还必须在自己有能力、有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帮助他人,主动制止损人、害人行为,否则要受到法律惩罚。
实践证明,以法律手段“硬化”道德规范,大大增强了公民道德约束的自觉意识。
我国目前的某些立法在这方面也作出了有益的尝试,诸如,《合同法》、《婚姻法》、《行政许可法》等等,将一些道德与法律重合的问题规定为法律义务。
新近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中对噪音扰民,酗酒闹事,刻划、涂抹文物,损坏名胜古迹,也都规定了相应的处罚。
第四节 社会生活领域的道德要求 一、社会公德 (一)公共生活 1、含义:公共生活是相对于私人生活而言的,私人生活往往以家庭内部活动和个人活动为主要领域,它包括和承载着个人的情感、个性、自由以及对生活的独特理解和表达,具有私密性、封闭性和独立性等特点。
公共生活则超越了私人生活的局限,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
2、形成和发展:人类社会的公共生活是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1)原始社会早期,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原始先民在以血缘为纽带组成的氏族部落共同体中过着群体生活,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同一的。
(2)原始社会末期,相邻的血缘群体之间会进行某些交往,结成某种暂时的、松散的联合体,社会公共生活开始萌芽。
(3)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打破了原始社会人们的交往基本以血缘为纽带的状况,社会交往得到一定程度的扩大,公共生活领域得到了较大的扩展。
(4)在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中,社会交往受到限制。
(5)随着资本主义现代化大工业的发展,人们之间的交往更加普遍和频繁,公共生活领域得到了较大的扩展。
(6)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迅猛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人们之间的交往,公共生活的领域更为广阔。
3、特征: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活动范围的广泛性。
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公共生活的场所和领域不断扩展,从传统的公交车、影剧院、图书馆、公园、集体宿舍等,到新兴的证券交易所、人才市场,网络技术使人们的公共生活进一步扩展到虚拟世界。
人们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介入社会公共生活。
交往对象的复杂性。
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人们往往是在“熟人社会”中活动,交往圈子很小;当今社会的公共生活领域,则更像一个“陌生人社会”。
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交往对象并不仅限于熟识的人,而是进入公共场所的任何人。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使人们更多地在陌生的公共环境中与陌生人打交道。
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当代社会的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也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公共生活的内容和方式。
商场购物、歌厅娱乐、广场漫步、公园休闲、图书馆学习、体育馆健身、互联网冲浪等,人们可以根 据自身的需要及年龄、兴趣、职业、经济条件等因素,选择和变换参与公共生活的具体方式。
公共场所的增加和公共设施的完善,也为丰富人们公共生活的内容和方式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 公共生活领域越扩大,对公共生活秩序的要求就越高。
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
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
1、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
我们所要建立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如果人民在社会公共生活中随心所欲、各行其是,整个社会就会处于无序的混乱状态,社会和谐也就无从谈起。
因此,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们不仅要建和谐社会更要和谐班级、和谐校园。
思考:如何构建和谐宿舍、和谐班级、和谐校园? 2、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社会成员无论职业、地位、身份如何,只要进入公共生活场所,都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生活规则,这是维护公共生活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3、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
小康社会的衡量指标不仅包括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体现为人们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居住和工作环境日益改善,人际关系更为和谐,生活舒适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等。
而社区秩序井然则是居民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衡量因素。
因此,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
在广州市一条不足400米长的步行街上,清洁工人清理出人们遗弃的约15公斤的口香糖;在哈尔滨漂亮的中央大街,随处可见斑斑痰迹;在郑州,庆祝节日时摆放的鲜花被哄抢折毁;北京的一次游泳馆水质抽检结果显示,水中尿素含量全部超标, 4、有序的公共生活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资料:道德也出竞争力 《光明日报》 2001年11月27日 世界经济论坛和哈佛国际发展研究中心每年都要对全球近半数国家的经济竞争力进行评估,其发表的全球竞争力报告在国际上颇具权威性和影响力。
在日前发表的《2001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北欧小国芬兰多次名列第一,将美国等经济科技实力超群的大国甩在了后面。
一直关注这项评估的人都不会对今年的结果感到意外。
芬兰1995年名列第18位,1998年飚升到第5位,1999年提升到第3位,2000年已跃居第一。
气候寒冷、人口稀少、资源贫乏到几乎只有森林的一个北欧小国,其竞争力何以能把美国这样的大国甩在后面?概要地说,第一靠重视发展教育,提高全民素质;第二靠重视创新,大力增加科技投入,发展新技术;第三,设立技术发展中心、国家研究与发展基金等机构,建立了政府牵头引导、以诺基亚等一批大企业为主体的现代创新体系;第四,抓住20世纪末世界信息技术大发展的机遇,及时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传统产业的科技含量,催生出像诺基亚这样的世界级公司。
走遍芬兰,基本上看不到站在街头指挥的交通警察。
即使在深更半夜的空旷街头,芬兰人也不会闯红灯。
这在某些人看来,可能是迂腐之极。
然而这种自觉遵法守纪的理念,正是法治的必备基础,是市场经济健康成长的必需土壤。
芬兰人有很强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爱管“闲事”者特多。
只要你做了有违道德法规的事,总有人出面提醒或指责你。
学驾驶,教练总要反复叮咛勿忘礼让,对别人的礼让必须举手致谢,甚至减速刹车都必须先看后视镜,为后面的车着想。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芬兰人较高的道德素质和责任意识。
如果没有这样的全民素质,芬兰也不会有今天的成就。
芬兰人诚实守信。
二战后,芬兰是世界上唯一履行承诺、支付全部战争赔款的国家。
如果我们将眼光放宽到芬兰所处的北欧地区,就会更加清楚地看到:这些国家的成功,不仅有制度建设的原因,更有社会环境建设的功劳。
良好的道德也能产生效益,也能提高一国的综合竞争力,这是芬兰给我们的启示。
(三)、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道德与法律 自古以来,人类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手段多种多样,其中最基本的手段是道德和法律。
之前,我们讲到了二者的区别,由于道德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在公共生活领域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 (四)、社会公德及其特点 1、概念: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
2、社会公德的特征: (1)继承性。
列宁多次强调,在阶级社会里,存在着数百年来人们就知道的数千年来一切处世格言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
人类公共生活规则,是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随着共同生活的发展,逐渐积累起来和流传下去的。
(2)基础性。
我们提倡社会公德的目的只是要求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生活中最起码、最普遍、最简单的行为准则,并非圣贤要求;并非要求人们牺牲自身的利益。
(3)广泛性。
社会公德与家庭道德、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是不同的。
家庭道德只涉及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关系、姐妹关系,以及婆媳关系、妯娌关系等;职业道德只涉及该行业及该行业内部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社会公德所反映的内容和适用的范围,是以社会公共场所、公共生活为中心的人们之间的一般关系,因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普遍性。
(4)简明性。
社会公德大多是生活经验的积累和风俗习惯的提炼,往往不需要作更多的说明就能被人们理解,简捷明了。
(5)稳定性。
社会公德和其它社会意识一样,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社会公德的沿袭性和传统性;社会公德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积累起来的,是人类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生活的经验总结,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标志。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社会公德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更新其内容、创新其形式。
比如举止文明,无论形式还是从内容来看,古代与现在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五)、社会公德的原则和基本内容 在培养人们公德意识之前,必须使人们掌握社会公德原则。
只有明确原则,才会更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规范。
社会公德原则主要体现在“分、和、爱”三个层面上。
第一,“分”的观念,要承认人与人之间的不同与差别。
过去,我们曾经对“安分守己”这一提法进行批判,认为是封建落后的东西,要抛弃,这是误会。
我们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私自利,也反对不求上进、甘居中游的老好人作风,但是安分守己的本意不是这样。
这有两层意思。
一方面指区别公开的社会行为和隐私的个体行为,例如在非私人住宅抽烟就不是完全的个体行为,因此公共场所最好“请勿吸烟”;同样道理,恋人间的亲昵举动纯属个人私事,那最好在不公开的场合进行。
另一方面指区别个人所身兼的不同角色。
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总是同时具有多重角色,这些角色又被赋予不同的行为要求,因此,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必须要有明确的角色意识,处理好不同角色所应有的行为规范。
在家中或同学聚会,你固然可以放松自己,无所顾忌,但是在公共场所,你就只是一名普通成员,行为应有所约束,言语应有所顾忌。
那种大大咧咧、不拘小节、满不在乎的做法都是有悖社会公德。
比如,你不能穿拖鞋进图书馆。
第二,“和”的举止,要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有序。
“和”的立足点在于充分肯定任何人在公共场所的一致性和非差别对待性。
尽管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财富的拥有量有多寡,社会地位有高低,但公共生活只认准一点:共同规则。
个别人在共场所容不得人,少有磕碰就大打出手,认为这不丢面子;有些人更愿意在公共场所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炫耀自己。
这些都是粗鲁、无知的做法,是一种拒绝他人的不合作态度和过分自我保护的受害者心理的表现。
孔子十分赞赏大弟子颜回的“不迁怒、不贰过”。
不迁怒就是对他人的自我克制,不因自己个人的不愉快而责怪他人,这是社会公德中“和”的态度。
现在有的人,因为一事发怒而摔茶碗、骂部下,这些都是缺乏“和”的态度。
还有的人在公共场所因自己的不良行为受到了该场所工作人员的批评,就通过破坏公物来泄愤, “和”并不是一团和气、无原则的退让,既是一种采取谦虚、诚恳的态度,有时也要有分寸的据理相争,如对不良倾向的规劝。
孔子主张“出门如见大宾”要把在外面所遇到的人都视为宾客,即以尊重的心情对所遇之人施以礼貌。
我们也应时刻保持这样的意识:无论是坐在车上、走在路上,心里总要想着这是在公共场所,不是在自己家里,同行人都是客人,彼此应以礼貌相待。
坐电梯主动服务 第三,“爱”的态度,这是社会公德原则中最高层次的要求了。
它倡导人与人之间有情谊的交往,极力促成互助、互谅。
①关爱他人要求 “我”要有积极的主体意识,不是消极、被动地听命他人或耽于个人的小天地,求得自保。
而是为他人设想,要体谅、理解他人,厚道、诚恳地待人。
要“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只有这样,一个人的公德观才能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