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育厅网站南疆户籍考生高考有没有加分政策
有加分政策。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各项政策性加分规定的基础上,南疆四地州考生照顾加分政策调整如下:汉语言考生中,给予增加10分;对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等11个民族的考生,在原来加10分的基础上调整为加50分。
2015年起南疆高考单列招生计划并调整加分政策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教育部批准从2015年起南疆高考录取实行特殊扶持政策的相关情况,2015年起,新增南疆单列招生计划和调整加分政策。
2015年南疆包括兵团有4.7万名考生,这一新政策将惠及每一位考生。
报考南疆单列计划及享受南疆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要求为,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南疆四地州,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就读、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
2015 年普通高考南疆单列计划3680名,其中本科层次计划1881名,高职(专科)层次计划1799名。
全国共有734所院校安排了南疆单列计划,其中部(委)属院校113所,区外各省(区、市)高校583所,区属及兵团所属院校38所。
本科层次南疆单列计划原则上安排在相关院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之前录取,高职(专科)层次的南疆单列计划安排在高职(专科)零批次录取。
南疆单列计划原则上执行相关院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的投档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不足并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
填报志愿时,南疆考生既可选择填报南疆单列计划也可以选择填报全区计划,最大限度保证南疆各成绩段考生的升学机会和院校、专业志愿的选择范围。
加分政策覆盖大多数南疆考生,在继续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各项政策性加分规定的基础上,对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南疆四地州考生照顾加分政策调整如下:汉语言考生中,对目前未享受民族成分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对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等11个民族的考生,在原来加10分的基础上调整为加50分。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全区各地强化考生资格审查,明确考生、家长须具备的学籍、户籍条件以及在当地就读、居住、从业等要求,加强防范和打击“空挂学籍”、“空挂户籍”和“伪造民族成分”等各种形式的投机报考行为,防止侵害南疆考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