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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月达县教师工资据说被扣去10%请问有何解释

    根据实施绩效工资政策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非国家保留的津贴补贴予以取消,中小学的职员、工人系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他们以前享受的非教10%补贴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范畴,因此,实施绩效工资后应予以取消。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和非义务教育学校的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非教10%补贴,分别于2010年9月和2012年4月取消。

    达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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