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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曾经有12个直辖市哪些城市被取消直辖了

    沈阳、抚顺、鞍山、本溪、西安、南京、武汉、广州八个城市被取消直辖。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共有12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沈阳、抚顺、鞍山、本溪、西安、南京、武汉、广州、重庆。

    但是,这些直辖市在1954年的行政区划调整后,仅保留了北京、上海和天津,1997年6月18日,重庆在历史上第三次成为直辖市。

    扩展资料:

    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

    即使在中国,大陆的直辖市和台湾省的直辖市(“院辖市”)也不同。

    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详见特别行政区),面积可以小至一个人民政府、一个市、一个镇、甚至一个村。

    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从而选出直辖市的领导人。

     

    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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