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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重点对哪些方面做出绩效评价

    1.对绩效审计的认识不到位。

    包括政府在内、审计界自身以及社 会各方对绩效审计的认识存在着较大的偏差。

    有人认为绩效的评价应 当由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技术部门来评价,有人认为当前 审计的重点还是在真实性和合法性上,甚至有人认为审计是依法审 计,就是审计事项是不是违法,不违法就不应该做什么绩效评价等 等; 2.绩效审计的独立性体现不够。

    绩效审计要充分评价资金的效益 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但我国的绩效审计往往不能站在独立超越的 立场上,对上述内容的阐述不够全面和深入,从而影响了审计的独立 性,进而制约了政府绩效审计的开展; 3.审计转型发展不快。

    当前政府审计仍处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 性、合法性,处于查错防弊、发挥“免疫功能”的阶段上,绩效审计 很难短时间成为主流; 4.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执法水平有待改进。

    法律监督不够 给力,政务公开不够透明,真正适用于政府绩效审计的准则尚未建 立,取得立法支持是目前我国开展绩效审计的当务之急; 5.政府的法制理念和审计观念存在不足。

    政府对经济管理在很多 方面仍停留在计划经济的“统一要求,令行禁止”的指导思想上,比 较重视政策执行过程控制和对财经法规的遵守,不太重视绩效的管理 和认责,同时,政府审计机关更多强调的是过程控制,坚持查错防 弊,处理处罚,强调自己的执法,从而深陷在合法合规性审计上。

    另外,财政预算的科学性、法制化和透明度不高,绩效审计评价 指标体系的建立完善,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以及现代信息化技 术的运用等等,都从不同的方面制约了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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