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公学是公立学校吗
公学(英文:Public school)指英国的公共学校,公学部分与皇室有关,另有是由一些较富有的社会人士设立,为他们的子女提供教育。
公学最早时是为比较贫穷人家或平民的子弟提供教育的场所,但到十八世纪逐渐发展成为贵族学校,入读这种学校的基本条件并不是学费,而是家庭背景。
校方会先衡量申请者的家庭是否合乎学校的校风,即指该家庭是否属于中产或贵族,才决定招收这位学生与否。
英国为贵族和资产阶级子女特别开设的独立中等学校。
以培养升入著名大学的毕业生,造就未来担任国家事务领导工作的政治活动家为办学的主要目标。
办学经费主要来自捐款和其他进款,不依靠国家和地方政府拨款。
14世纪前后,英国在贵族人士、国务活动家、宗教团体和慈善团体的倡议和资助下,创办了一批主要培训神职人员的文法中学。
一部分办得较好的文法中学,由于得到上流社会的支持和捐款的增多,逐渐成为纯贵族化的膳宿学校。
从19世纪初叶起称为“公学”。
英国有9所著名的公学。
最早的温切斯特公学于1382年建立。
最著名的伊顿公学成立于1440年。
圣保罗公学、什鲁斯伯里公学、威斯敏斯特公学、拉格比公学、商业缝纫公学和哈罗公学,都是在15~16世纪创办的。
切特豪斯公学则成立于17世纪。
直到19世纪以前,公学的总数不过20~30所。
1828~1842年,拉格比公学的校长T.阿诺德对公学进行改革,以感化代替粗暴对待学生的传统,并对语文、历史的教学作了改进,以适应培养社会活动家的要求。
1861年皇家委员会承认上述9所公学。
1868年通过的公学法案只正式承认了除圣保罗公学和商业缝纫公学(因两校走读)的其他7所公学。
1869年校长联合会成立。
规定其下属成员学校都可称为公学。
此后有许多文法中学和私立中学改为公学,工厂企业对公学的捐款也大量增加,出现了许多新型的公学。
1941年公学董事会协会成立。
1944年,教育部长R.A.巴特勒颁布教育法案,规定凡属公学董事会协会的成员学校都授予公学称号,并任命一个委员会考虑公学与国家普通教育制度的关系。
1965年以后,政府又任命一个公学委员会,明确规定公学为校长联合会或董事会协会或女子学校董事会协会的成员学校。
1974年英国共有250所公学,直到现在,公学在英国国民教育制度中仍然自成系统。
一般只招收其预备学校的学生,办学的主要目的是为牛津、剑桥等大学输送新生,故公学又是大学预科性质。
公学学费昂贵,不仅广大劳动人民的子女不可能入学,就是中等资产阶级的子女也难进入。
每年大约只有1.5万名少年进公学,不到适龄少年的2%。
所有公学都是单一性别的学校。
在校学生人数不多,一般男校120人,女校80人。
一个班级的学生数也不多,大约不超过20人。
学生一般都寄宿在校内。
公学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
学生于13、14岁从预备学校毕业后,再经过考试合格才得入学。
各公学的课程设置不完全相同,最初注重人文学科,古典科占相当大的比重。
19世纪初,自然科学和数学的比重有所增加。
现在大多数公学都设有古典、现代语和数理三科。
此外,公学特别重视培养学生的绅士风度。
宗教教育一直是公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还特别重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文学团体和研究各种问题的俱乐部以及其他各种社团活动。
校内和校际的运动竞赛在学校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
公学的行政领导是校长和通常由10~12人组成的学务委员会。
校长是经过候选竞选而被任用的,除负责学校的领导工作外,并每周亲自授课15学时。
牛津、剑桥两所大学也为公学提供优良的师资。
英国的最高统治者大多出身于公学。
据1952年统计,大约有87%的将军、83%的主教、67%的高级官吏、82%的殖民地总督、85%的法官、95%的高级外交官和88%的大使,都曾在公学学习过。
英国的公学制度曾经屡次被批评为是一种不民主的教育制度。
公学委员会在1968年和1970年的报告中也提出了一些改良措施,试图扩大招生的范围,并与国家的普通教育制度相平行,以缓和社会矛盾。
但是,这种符合统治阶级利益,在国家生活中起过重要作用的教育机构,目前仍未从根本上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