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等级是怎么回事呀
发布者:金原华2020-07-25
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等级顺序:
1、生员(秀才):古代经考试录取而进入中央、府、州、县各级学校,包括太学学习的生员。
也指在学读书的学生。
2、举人:隋朝、唐朝、宋朝三代,被地方推举而赴京都应科举考试者;明朝清朝两代称乡试录取者。
乡试由进士出身的各部官员或翰林主考,由各省行政长官担任监考官。
参加乡试的考生必须是秀才,地点在各省的贡院。
3、贡士:唐、宋时,以州(府)、县科举考试(乡贡、乡举)中试者称乡贡士。
明、清时,会试中试者统称贡士。
清制称会试考中者为贡士。
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是举人,已仕未仕皆可。
考试的第一名叫会元。
4、进士: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
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
元、明、清时,进士经殿试后,及第者皆赐出身,称进士。
且分为三甲:一甲第一名为状元,第二、三名分别为榜眼、探花。
扩展资料:
科举制度的积极影响:
1、政治方面: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拥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
2、教育、社会风气方面: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
3、文学艺术方面: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百度百科·生员
百度百科·举人
百度百科·贡士
百度百科·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