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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与地方税收如何分成

    一、国税部门征收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地税部门征收的主要税种(含部分基金)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等。

    一、国税、地税部门征收缴入国库后,根据现行中央、省、市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各税收(基金)入库后分成比例如下

    1、增值税:75%入中央级国库、25%入市(或区、或县)级国库;

    2、消费税:100%入中央级国库;

    3、企业所得税:60%入中央级国库、15%入省级国库、25%入市(或区、或县)级国库;

    4、金融、铁路、石油、石化等部分中央跨地区经营企业税收100%入中央级国库;

    5、个人所得税(利息税):100%入中央级国库;个人所得税(其他个人所得税):60%入中央级国库、15%入省级国库、25%入市(或区、或县)级国库;

    6、车辆购置税:100%入中央级国库;

    7、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100%入市(或区、或县)级国库;

    8、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市区,10%入省级国库、90%入市(或区)级国库;县级,100%入县级国库;

    9、地方水利建设基金:50%入省级国库、50%入市(或县)级国库;

    二、国税部门征收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地税部门征收的主要税种(含部分基金)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收入等。

    三、此外,以上税收除中央、省分成后,属市区部分的,按现行市与各区财政体制,收入范围划分情况为:市级固定收入主要是部分重点企业及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税收;其他企业税收按照属地原则归属各区。

    同时,区级根据核定的上解基数承担体制上解。

     

    扩展资料

    一、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二、2000年以后,中国又有两次大的税收分成改革,把原来属于地方财政的企业所得税变更为共享税,中央占50%,到2003年又占到60%,所以从这个时候,企业所得税变成了一个共享税。

    按照国地税征管体制,一旦变成共享税,税种的征收就由地税局转移到国税局。

    三、国地税合并以后,地方没有主体税种,税收减少了,地方的收入肯定会大幅度的减少,财力越来越集中在中央。

    通过两个方式弥补:一是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

    二是将地方的一些事权上移给中央。

    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减少地方的财政压力,目的都是减少地方的负担。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基础信息报告

    参考资料:凤凰网-国地税合并实质是中央和地方分成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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