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工程意思
211工程
一、什么是“211工程”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关于"211工程"的主要精神是: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向21世纪,要集中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分期分批地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使其到2000年左右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力争在21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水平。
并可概括表述为:"211工程"就是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点。
二、“211工程”的历史背景
“211工程”自1990年开始酝酿。
1990年 6月,国家教委在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时,即研究了在“八五”期间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高校的问题。
当时提出在二到三个五年计划内,有计划地重点投资建成30所左右的重点大学。
后考虑到要形成一批行业带头学校,经过多次研究,确定了到2000年前后,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为100所左右,并要求将此事当作面向“21世纪”的大事来抓。
这项发展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开始简称为“211计划”,后来确定为“211工程”。
1991年4月,重点办好一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点被列入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
1991年12月,国家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就“211工程”问题向国务院和有关领导做了专门报告。
1992年 8月 26日,国务院第 111次常务会议纪要明确提出:“会议原则同意教委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要面向21世纪,重点办好一批(100所)高等院校的'211工程'规划意见。”
1992年10月2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由江泽民同志主持,讨论了《中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纲要》(草案)。
常委们认为,“纲要”提出要办好100所重点大学,这很重要,把这些学校办好可以把整个高等学校带动起来。
1993年1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文件中明确了“211工程”的建设目标。
1993年2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其中明确指出:“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100所左右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
1993年7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若干意见》,决定设置“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点,1994年5月开始启动部门预审。
三、设置“211工程”的指导思想
一是面向21世纪,为我国第二、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培养、输送和积聚骨干人才。
二是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强高等教育同经济建设的联系,努力解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满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
三是集中有限资金,重点建设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学校和重点学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通过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带动其它学校,从而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使我国的高等教育在国际上占有一定位置,并探索出一条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大学的路子。
四、“211工程” 的建设目标、中心任务和主要内容
“211工程”建设的目标是:经过10年或者更长一段时间的努力,使相当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能够成为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解决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的基地。
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和管理等方面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并有一定的国际影响。
其中若干所高等学校和部分重点学科点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结构布局合理、水平较高、各具特色的重点学科点和示范带头学校,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科技体制改革需要的高等教育新体制。
“211工程”建设的中心任务是:提高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科研水平、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为此,有关高校要努力建设一支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造就一批学术造诣较、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学科建设,深入进行教学改革,使之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要较大幅度地改善仪器设备、信息情报图书、通讯等办学物质条件,加强实验室建设,明显增强科研实力;要吸取国外先进经验,增强国际交流,扩大国际影响。
有关部门要为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提供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速形成学校主动适应社会需要,自我激励、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
“211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部分:一是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二是一批重点学科点;三是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在这里,学校整体建设是基础,重点学科建设是核心,是体现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带动学校整体水平提高的有效途径。
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重点建设的学科为依托,按照资源共享、服务全国的原则,从整体上加强我国高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211工程”的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的建设,以及文献资源各个学科的合理布局和保障体系、科技情报咨询体系、高层次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大型和精密仪器设备的合理配置及资源共享体系等。
五、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的遴选条件
遴选进行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原则是“水平是基础,投资是条件,目标要明确,措施要落实,公平竞争,择优遴选”。
遴选“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其前提条件是办学思想端正,领导班子团结有力,改革取得一定成效;教学、生活等基本设施已经达标,本科教育水平较高;学校所在部门、地区有统筹合理的教育发展规划。
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的遴选条件是:有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有较先进的教学科研水平和条件;具备一定数量的博士点和重点学科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科研经费较多,成果显著,对国家建设贡献较大,办学效益较高;在国内外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学校建设目标明确,并有自己的特色,建设经费比较落实等。
重点建设的重点学科点的遴选条件是:学科发展方向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具有特色和优势;有国内公认、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队伍;教学、科研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一定影响,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成绩突出;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和国内外学术交流基础。
六、“211工程”实施的几个阶段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安排,"211工程"的实施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学校申报、部门预审、预备立项、正式立项、项目实施和验收。
学校名单:
北京(23所)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上海市(9所)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复旦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
天津(3所)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重庆(2所)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河北(1所) 河北工业大学
山西(1所)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1所) 内蒙古大学
辽宁(4所)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3所)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黑龙江(4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江苏(11所)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浙江(1所) 浙江大学
安徽(3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福建(2所)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江西(1所) 南昌大学
山东(3所)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河南(1所) 郑州大学
湖北(7所)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3所)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5所)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西(共1所) 广西大学
四川(共5所)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云南(1所) 云南大学
贵州(1所) 贵州大学
陕西(6所)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甘肃(1所) 兰州大学
新疆(1所) 新疆大学
军事系统(3所) 第二军医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注:加粗的黑色字体代表是2005年9月8日起新增的211高校(共12所)
“211工程”是中国政府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
一、“211工程”建设的目的
实施“211工程”,是中国政府推进高等教育发展,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一项重要措施。
这一工程的实施旨在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对提高国家高等教育水平,加快国家经济建设,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基本立足于国内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建设目标及任务
面向21世纪,在“九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并在此基础上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以及一批重点学科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高等教育改革特别是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成为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
其中,一部分重点高等学校和一部分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学校和学科的先进水平,大部分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上取得较大成绩,适应地区和行业发展,总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211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大部分。
1、学校整体条件建设:造就一大批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特别应加速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培养,保持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确保教育质量有较大地提高;加强教学、科研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为培养及吸引优秀人才创造必需的生活、工作条件;提高办学规模效益;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努力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步伐;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增强高等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高等教育在国际上的影响。
2、重点学科建设:主要是增强科技前沿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能力。
在部分有条件的学校中选择一些对国家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等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能够解决本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并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的重点研究基地,加强培养人才的实验条件,拓宽学科面,形成一批学科基础相关、内在联系紧密、资源共享、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科群、学科基地,以持续培养本领域高水平的骨干人才。
要努力形成覆盖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主要行业和领域、带动学科和科技发展、分工合理、相互配套的重点学科体系。
3、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图书文献保障系统、现代化仪器设备共享系统等建设内容。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将连接全国主要高等学校,并与国际网络联网,为我国教育、科技和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
图书文献保障系统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为依托,设立全国综合文献中心和一批学科文献中心,与国内外文献系统广泛联网,建立文献信息子网。
根据地区优势,在全国高等学校比较集中的中心城市,结合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设立现代化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中心,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规划任务:
1、首先重点建设2所高等学校,使其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上,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上确立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2、着重提高和改善25所左右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密切相关、重点学科比较集中、承担较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使其在人才培养质量上有显著提高,一些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并在高等学校中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要注重支持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密切相关院校和重点学科点的建设,加大国家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应用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以体现“211工程”建设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
3、加强300个左右与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防建设密切相关的重点学科点,增强持续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相关领域高水平人才的能力。
4、完成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建设。
“211工程”的具体建设方式:
原则上将主要建设内容统筹考虑在拟确定的重点建设大学和要提高、改善的大学中进行,以体现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发挥高等学校的综合效益。
少数重点学科及其他建设项目可安排在另外一部分高等学校中进行。
三、工程建设资金
“211工程”所需建设资金,采取国家、部门、地方和高等学校共同筹集的方式解决。
按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设资金主要由学校所属的部门和地方政府筹措安排,中央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工程建设起推动、指导和调控作用。
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专项资金,要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适当安排有关高等学校上水平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补助少数高等学校整体水平提高所需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建设程序与组织管理
“211工程”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第九个五年计划,从1995年起实施。
1、国务院成立了“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协调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
协调小组由国务院、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和财政部的主管领导组成。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211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
办公室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的有关同志组成,地点设在国家教委。
2、“211工程”按国家基建程序进行审批和管理。
中央行业主管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商国家教委对申请进入“211工程”的备选院校和学科点进行预审。
预审通过后,有关主管部门需向国家教委报送预备立项备案材料。
根据“211工程”总体进度要求和国家财力可能,由国家教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向国家计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计委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目标和标准,部门、地方和院校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以及中央专项资金的安排,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条件成熟一所,批准一所。
经审定批准进入“211工程”的项目,由国家计委商财政部和国家教委在年度计划中滚动安排中央补助投资并付诸实施。
对符合“211工程”建设要求、与国民经济发展重点密切相关、自筹资金落实不需要中央专项支持的高等学校,也可列入重点建设计划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3、“211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
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进展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和本地区“211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所属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
五、“211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在国家计委、教育部和财政部的协调领导下,“211工程”建设进展平稳顺利。
“九五”期间,在“211工程”学校中共安排了602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其中人文社会62个,占10%;经济政法57个,占10%;基础科学89个,占15%;环境资源42个,占7%;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255个,占42%;医药卫生66个,占11%;农业31个,占5%。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资金总量约为183亿元。
其中,用于重点学科建设资金63.88亿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5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6亿元,配套设施建设资金73.32亿元。
“211工程”建设实施以来,推动了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推动了部门与地方的共建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同时也带动了学校办学思想的变化。
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全国高等教育数字化信息平台初步建立,公共教学设施建设初见成效。
“211工程”学校确立了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和学科建设在学校发展中的核心地位,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提高,科研装备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明显增强了其开展科学前沿领域研究和解决经济建设重大问题的能力,师资队伍建设得到重视,为稳定和吸引人才创造了一定的工作条件。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产生了一批标志性的成果。
“211工程”“九五”期间建设已经基本结束,“十五”期间建设即将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