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小知识
1、我国法定的全民国防教育日是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是2001年4月28日颁布的。
3、《国防教育法》明确规定:“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4、《国防教育法》规定我国国防教育的方针是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
5、《国防教育法》规定国防教育的原则是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98年修改后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兵役制度。
8、我国《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9、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就是适应世界新军事变革发展趋势,从我国的国情军情出发,走以信息化带动机械化、以机械化促进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道路,建立一支能够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
10、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是实现军队建设总目标,解决好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的必由之路。
11、台湾自古是中国的领土,古称夷洲,我国在宋朝就对台湾实施行政管辖。
12、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本世纪头20年是中华民族崛起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并不等于是国家安全的机遇期。
中国的和平发展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不威胁别人;二是有能力保卫自己国家不受侵犯。
加强国防是一个主权国家对全球化过程的必然回应。
维护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统一和安全,抵御外来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持社会稳定和完成国家统一大业,是中国国防安全的主要任务。
中国是当今世界上唯一的没有实现统一的大国,又是历史遗留的领土和领海争端较多,海洋权益不断遭受蚕食的国家。
这种现实和被侵略的历史记忆使中国人民对国家安全和民族尊严有更深刻的理解,对加强国防怀有强烈的要求和期望。
中国近、现代史的沉痛教训告诉我们,没有强大的国防力量,经济的发展也得不到保证。
中国人民对国防重要性的认知是从先人的血泪中得到的。
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家主权的存在,更需要有强大的国防,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国防的保障。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国防安全的主体,是确保中国的主权不受侵犯,领土完整统一和安全,参与维护世界国际新秩序及在国际军事交往与对抗中掌握战略主动权的实力依托和决定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