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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高州市2014年9月教师资格证什么时候办?

    帮你查到教育局的文件

    高教〔2014〕190号

    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各学校和各社会申请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4〕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今年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及做法,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粤教继函[2014]32号(此文请在广东省教育厅主页(http://www.gdedu.gov.cn) “教师资格认定”栏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查询与下载)等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时将认定条件及我市网上报名、体检、教育教学测评、提交材料的时间等向教职工们公布,在社会中宣传。

    二、学历鉴定

    除在编正式公办教师外,其余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要经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鉴证学历。

    省教育厅指定茂名地区唯一学历认定代理点设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即原茂名教育学院)内。

    地址:茂名市光华北路7号大院1号楼309室,联系电话:0668-2292168。

    由于学历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请抓紧时间。

    三、普通话水平

    (一)申请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在编正式公办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三级甲等或以上等级;

    (二)申请认定与教学岗位不对应教师资格的在编正式公办教师、学校临聘人员和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

    四、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考试合格:

    (一)根据属地化原则,申请人在茂名市教育局指定设立的6个“两学”培训点进行培训,培训成绩在茂名市(区)内有效。

    (二)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及《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五、受理申请

    申请人员需谨记4个重要时间:网上报名时间、教育教学能力登记和测评时间、体检时间和提交材料、现场确认时间。

    (一)网上报名:1、时间:2014年9月20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

    2、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

    3、“工作单位”栏的填写:若所在单位是我局属下公办学校的,必须统一为:高州市**中心学校(不必具体到某一小学)或高州市**中学(一中);社会人员的工作单位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

    4、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与纸质《申请表》、《体检表》、办证用的照片一致。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1、属测评范围的社会人员,必须先登记个人信息、才能安排测评:(1)登记个人信息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0日三天,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普通话等级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到教育局6楼人事股登记,逾期不候;(2)测评时间、地点将于10月15日左右在高州教育信息网 “通知栏”公布,不逐一个别电话通知(错过测评时间的责任自负)。

    2、我市普教系统的在编正式公办教师、临聘人员由所在学校的专业测评小组(3-5人组成)对申请人进行测评,测评结束后评委要将具体分数填入个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栏并签名,学校测评工作必须在今年10月15日前完成。

    测评对象范围: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2、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不一致的申请人;3、通过函授、业余、自考、脱产进修等形式取得第二学历的申请人。

    (三)体检:1、时间:2014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的每天上午7:30—11:00(其中抽血时间为7:30—9:00);下午不进行体检。

    在编正式公办教师和学校临聘人员按附件一指定的日期,由所在学校专人带队、确保安全;社会人员则可在上述时间中的任一天上午进行体检。

    2、地点:高州市人民医院旧门诊部CT楼一楼体检科(联系电话:6660282)。

    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即不喝水、不吃早餐),凭身份证、《体检表》(2013年修订,请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下载并用A4纸双面打印,体检前须填好个人相关资料,贴上与纸质《申请表》、网报所上传相片同底的小一寸相片一张)参加体检。

    3、体检费用由人民医院体检科核定,110元/人(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妇检项目另计)。

    先缴费,后凭账单体检。

    4、体检结束后务必在当天把《体检表》交回体检科,体检后的第4天由学校派员到体检科统一领回体检结果;社会人员的体检结果由教育局人事股工作人员领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才作个别电话通知。

    (四)提交材料、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

    (1)教育局属下学校上送材料具体时间详见附件二;(2)社会人员:①教育教学能力免测的,可在上述时间中任一天交材料,②需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必须先按规定的测评日期参加测评,测评通过后当天交材料。

    2、地点:教育局6楼人事股。

    3、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盖有学校公章的证明原件一式2份(一份与其它证件原件一起用长尾夹夹好上交,另一份与《申请表》等装入个人档案袋内。

    证明内容含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在编正式公办教师、任教何年级何学科等;此项社会人员不需提交);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必须由申请人网报成功后直接在网报页面双面打印、并用胶水或固体胶粘贴,自行下载空白申请表打印或手写的申请表无效。

    《申请表》第2页“承诺人签名”处由申请人用黑色钢笔签名。

    《申请表》第4页“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两栏不得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栏免测人员不得填写和盖章,属测评范围内的人员在测评后由评委填写分数和签名;第4页的其余栏目由申请人用黑色钢笔按个人实际情况作简要填写。

    另外,我市在编正式教师还须在《申请表》第1页左上角写上个人档案号以便存档,学校临聘人员的写上“临聘”两字);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下载打印,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社会人员若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填写,并在“(单位)填写人(签名)”一栏签名并加盖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公章;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一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6)户口簿或高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7)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8)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除公办学校在编正式教师不用提供外,其余申请人员必须提供) ;

    (9)有效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除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学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相一致的申请人不用提交外;凡属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范围的人员必须提交);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11)申请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上交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12)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必须与网报、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除社会人员外,学校申请人员所提交的复印件上都必须有审核人名字、审核日期和盖单位公章。

    4、材料整理:

    (1)个人证件原件统一按上述顺序用长尾夹夹好,不装入档案袋内,并按学校《名册表》(详见附件三、四)中申请人的排序排好;

    (2)个人有关表格、学校证明和证件复印件严格按档案袋封面上的目录顺序装订后装入个人档案袋内 (档案袋封面在本文附件五中下载打印,填好有关内容后把此封面贴在档案袋上,档案袋自行购买,规格与职称申报所用档案袋的规格一致);

    (3)学校申请人办证用的相片(小一寸一张)由学校统一贴在《2014年高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办证用照片粘贴表》(附件六)上,社会人员则直接把相片交给人事股工作人员。

    (4)体检不合格、证件不齐全和不按要求整理材料的不得上送。

    上送材料时,同一间学校的只要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和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以下(含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分成两类捆绑好,不需将公办教师和临聘人员材料分开,学校临聘人员的档案袋目录空白处要写上“临聘”两字。

    六、认定收费

    (一)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须缴费240元。

    收费依据为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

    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的当天交款,届时先把材料送到教育局6楼人事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以学校为单位(社会人员个人)到高州市建设银行(府前路总行)缴费。

    (二)认定费不包括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申请人(包括师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到相关部门。

    七、其它

    (一)各校要把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张贴在学校公布栏。

    (二)本通知未详列的相关内容,按照省教育厅和茂名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上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附件三: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名册表(在编正式公办教师)

    附件四: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名册表(学校临聘人员)

    附件五:《高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档案袋》封面

    附件六:2014年高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办证用照片粘贴表

    2014年8月15日

    高教190号教师资格认定附件一至六.rar

    省认定文件、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检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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