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1、一般教员
(1)担任基础课教学工作。
(2)参加艺术实践。
(3)承担班主任、副班主任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4)为高级讲师的教学计划做助教辅导工作。
2、讲师
(1)胜任专业及部分理论基础课的教学及学生实践技能的培训、指导工作。
(2)组织和指导社会演出、艺术实践,教学实习,胜任专业技术工作。
(3)承担课程设计,指导教研活动,提出教法研究课题,组织实施教改实验,编写大纲、教材。
(4)班主任工作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5)撰写论文及有水平的教学总结文章,得到社会承认。
(6)承担、组织招生专业考试。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通俗来说有以下几点:
1、坚守工作岗位,搞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坚持教书育人,注重言传身教;
2、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一个遵纪守法、团结奋进、勤奋学习、朝气蓬勃的良好班集体;
3、关心和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身体情况,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发展学生的个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负责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深入了解学生,坚持由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原则,精讲多练,重点突出,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逐步形成个人教学特色。
5、结合工作需要,要不断进修,参与科研、培训,提高教学各方面的水平,无论是德、智、体等方面的教育。
6、关心和爱护学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平台和学习平台,让学生真正去学到东西。
7、指导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让学生成为“四有”青年,成为国家、社会的栋梁。
扩展资料:
教师的职业要求:
以爱岗敬业为荣,以敷衍塞责为耻。
以开拓创新为荣,以因循守旧为耻。
以勤勉博学为荣,以懒惰肤浅为耻。
以关爱学生为荣,以漠视学生为耻。
以廉洁从教为荣,以岗位谋私为耻。
以因材施教为荣,以千篇一律为耻。
以团结协作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仪表端庄为荣,以不修边幅为耻。
以尊重学生为荣,以辱骂学生为耻。
教师的渊源流变:
教学生知识的人,泛指在某方面值得学习的人。
我们平时虽然称呼学校里某教师为“某老师”,但这里的“老师”其实是教师这种工作,教书是其基本功能。
明清以来,一般称教师为“先生”。
直至19世纪末,辛亥革命元老中国现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渊等将西学(美式教育)引入中国,创办新式学校后,便开始在《学生操行规范》里面明确将教师称谓定义为“老师”。
但绝大部分学生约定俗成将“先生”改称为“老师”,则是从国民政府时代开始,并一直沿用至今。
老师,是传授知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