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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发展老年教育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

    一、遵循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律,以“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为目标,推动老年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文化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和借鉴各单位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的成功经验,尽快制定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科学指导,逐步规划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

    各级文化部门要抓紧时间对现有的老年大学、老年学校进行摸底调查,做好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的登记备案工作。

    各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

    各级文化部门和文化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依托省、市、县群艺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等群众文化设施,多渠道、多层次地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积极兴办新的老年大学。

    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县县有老年大学”的目标,并逐步向社区、村镇延伸。

    培育和树立一批条件较好、质量较高、制度较全、颇具规模的规范化老年大学示范校。

    三、各单位兴办的老年大学、老年学校,不改变现有的行政隶属关系,不改变现有的经费来源渠道,不改变现有的正确的办学方向,不改变现有的科学的办学模式。

    各办学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现有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的数量和质量,扩大办学规模。

    加强与各级文化部门的沟通,加强研究,在办学形式和内容上大胆探索,使现有的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向更高水平发展。

    四、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兴办老年教育事业,逐步拓宽社会化办学的路子。

    继续倡导联合办学,民主办学。

    争取使全国现有的和新办的各级各类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基本做到有领导、有经费、有阵地、有队伍、有效益的老年教育事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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