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民族团结六进的内容是什么
一、进机关,增强执行意识。
各级党政机关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重要载体,机关工作人员是带头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甘肃省坚持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各级、各部门的集体学习、培训和考核计划,形成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督查、年末有总结”的工作机制。
同时,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开设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课程,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了机关干部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进乡村,延伸服务触角。
今年以来,甘肃将创建工作与省委、省政府开展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有机衔接起来,在进村入户的扶贫帮扶过程中,在与农民群众零距离交流过程中,将党的民族政策和惠农政策原原本本地区传授给农民群众。
农闲之余,还组织工作队和文艺演出团体开展民族政策宣传“三下乡”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三、进学校,夯实教育基础。
学校是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桥头堡,甘肃省在继续抓好民族政策进中小学课堂,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征文大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的同时,还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进高校、进中职院校工作。
四、进企业,开创崭新局面。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印发的《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企业民族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全省各大国有省属企业和部分非公企业开展了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讲工作,指导各企业组织管理人员和职工认真学习《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文件资料,进一步提高了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律素质和民族团结意识。
五、进社区,搭建为民平台。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也是全省开展宣传活动的主战场。
针对城市流动人口多、人员密集的特点,相关部门通过展板、LED屏、网络等现代化传媒手段,在广场、社区等地区宣传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扩大了影响和范围。
将民族团结作为评选文明社区、文明楼院和文明家庭的前置条件,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进军营,加强军民团结。
人民解放军是维护民族地区安全稳定的钢铁长城,全省通过在部队开展培训班、研讨班、观摩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驻地官兵的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