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营养餐补助怎么实施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1、启动国家试点。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农村 (不含县城,下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
连片特困地区的具体范围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0年)》和有关文件规定确定。
试点内容包括: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试点地区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
试点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试点县(市)并分县(市)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2、支持地方试点。
对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地区,各地应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营养改善试点工作,逐步改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
3、改善就餐条件。
各地要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资金,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4、鼓励社会参与。
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在地方人民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5、完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
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补助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
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落实基本标准所需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
扩展资料: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近日公布的《中国城市餐饮食物浪费报告》显示,城市餐饮浪费总量惊人,而中小学生的食物浪费明显高于城市餐饮浪费的平均水平。
学生营养餐人均浪费216克,约占供应量的三分之一。
中科院地理所博士王灵恩分析,学生对校园餐饮满意度较低,良好饮食习惯和食育教育缺失是造成食物浪费的主要原因。
在调研中,他们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尽管校园营养餐搭配合理,而且很方便,但是很多中小学生宁愿走出校门,吃外卖、烤串等味道浓烈的食品。
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学生都倾向于在校外用餐。
38%的学生选择大众餐馆,27%的学生选择西式快餐店,17%的学生选择中式快餐店。
为什么舍近求远?王灵恩表示,“不爱吃”可能是最主要的原因。
在校园餐饮满意度调查中,只有14%的学生对校园餐饮表示满意,53%的学生认为餐饮口味、质量有待提高,33%的学生更是直接填“不满意”。
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东阳表示,一方面,餐饮业可根据个人身体需求,提供精准化、定制化的学生营养配餐;另一方面,需要培养中小学生的科学膳食观念,从供需两侧发力,减少校园餐食浪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中小学生为何不爱吃“营养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