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百科 > 百科
  • 2017教师资格证改革方案

    考试改革采取“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凡2014年参加省级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者,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时可直接参加省考面试;省考面试仍不合格者,原笔试成绩作废,重新参加2016年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证改革要求规定:

    1、定期注册工作不得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教师资格认定及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县、区(含省直管县、县级市)不设笔试和面试考场,省直管县的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其原属省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完成。

    县、区(含省直管县、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