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学校教育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主
以教学为学校主要工作,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集中于教学,其他各项活动和工作围绕教学全面安排。
它反映了学校工作的客观规律。
1961 年教育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1963 年颁布《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各级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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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自产生时起,就区别于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具有独自的特点。
其特点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职能的专门性。
学校教育职能是专门培养人,学校是专门教育人的场所。
学校教育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比,其不同之处首要的便是学校教育的专门性。
学校教育的专门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任务的专一。
学校惟一的使命是培养人,其他任务都是围绕着培养人来实现的。
2、组织的严密性。
教育的特点在于对人影响的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
学校教育正是体现了教育的特点。
学校教育的目的性和计划性集中体现在严密组织性上。
学校教育是制度化的教育。
学校教育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制度。
3、作用的全面性。
学校教育对人的发展作用是全面的。
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对人的成长影响多少都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影响的范围也往往只侧重在某些方面。
而学校教育是全面培养人的活动,它不仅要关心教育对象的知识和智力的增长,也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形成,还要照顾受教育者的身体健康成长。
4、内容的系统性。
适应培养造就全面完整社会人的需要,学校教育内容特别注重内在连续性和系统性。
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在教育内容上一般具有片断性。
即使是有计划性的社会教育,也往往是阶段性,就其知识总体来说也具有片断性。
学校教育既注意知识体系,又要符合认识规律,所以,教育是系统的、完整的。
5、手段的有效性。
学校具有从事教育的完备的教育设施和专门的教学设备,如声像影视等直观教具,实验实习基地等等,都是学校教育的有效手段。
这些都是保证教学顺利进行的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这是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所无法全面提供的。
6、形式的稳定性。
学校教育形态比较稳定。
它有稳定的教育场所、稳定的教育者、稳定的教育对象和稳定的教育内容,以及稳定的教育秩序等等。
学校教育的这种稳定性,更有利于个人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校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学为主